陕西十六项措施深化省级零基预算改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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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月6日,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,近日,省政府办公厅印发《深化省级零基预算改革实施方案》(以下简称《实施方案》)。《实施方案》通过加强财政资源统筹、完善预算编制方式、深化配套制度改革三方面16项具体措施,推动统筹财政资源资金,打破基数和支出固化格局,持续优化支出结构,强化预算绩效管理,构建“应保尽保、统筹平衡、讲求绩效”的预算分配机制。

《实施方案》明确,陕西将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力度,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的动态调整机制,调入比例不低于30%。要求部门及下属单位依法依规取得的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管理,加大财政拨款与非财政拨款收入统筹力度。着力盘活各类存量资金资产资源,无明确用途的资金收回财政统筹,严禁行政事业单位超标准配置资产,优先通过公物仓调剂解决需求,并推动大型科研仪器等资产开放共享与市场化运营,提升资源利用效率。

陕西健全部门预算分类核定机制,人员和公用经费按标准核定,通用项目按计划和支出标准核定,专用项目按履职需求核定。将省级专项资金划分为民生保障、公共服务、产业和创新、固定资产投资和信息化建设四大类别,实行差异化的预算核定方式,特别是对产业和创新类资金,打破各部门年度资金规模基数和界限进行统筹。

此外,陕西还建立预算跨部门联合审核机制,防止项目多头申报和资金重复安排。对固定资产投资、信息化建设类及其他论证周期长、审批程序多的项目资金,探索“项目计划前置、预算跨年安排”机制。推动专项资金分配权下沉,加大专项资金因素法分配市县的比重。加强转移支付资金管理,着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,硬化预算约束。



据《陕西工人报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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